安庆师范大学 2020 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作者: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0:47 点击数:

安庆师范大学 2020 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一、 学校全称安庆师范大学
二、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三、 办学地址
安庆市菱湖南路 128 号(菱湖校区)
安庆市集贤北路 1318 号(龙山校区)
四、 招生对象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 下同) 的三年制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 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 , 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 退役士兵、 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失业人员等,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并已按规定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五、 招生专业、 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计划数 备注
合计 200


040106 学前教育 教育学 45 师范
120901 旅游管理 管理学 95
130301 表演 艺术学 30 黄梅戏表演方向
040201 体育教育 教育学 30 师范, 篮球方向


六、 报名
(一) 基本信息采集: 参加对口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考生参加 2020 年高考平台报名获通过后, 方可报考我校对口招生报名。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 1 所学校的 1 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 不得兼报。
(二) 资格审核和缴费
1.考生须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20 日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及缴费系统线上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①身份证(正、 反面) ;
②往届生提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三年制学籍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

④“安庆师范大学 2020 年本科对口考试报名诚信承诺书” (见附件 2) 。
符合我校鼓励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安庆师范大学 2020 年对口招生符合鼓励政策考生申请表” (见附件 1) 扫描件和获奖证书扫描件。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 如弄虚作假,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经审查确认后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公示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加分考生名单和未通过资格审核名单。 如没有符合条件的面试考生、 加分考生和未通过资格审核考生, 则不予公示。
3.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须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24 日缴纳 120 元报名考试费。
4.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
我校资格审核及缴费系统使用办法等另行通知, 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http://zsw.aqnu.edu.cn/
七、 考试
(一)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 , 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及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 其中, 文化课考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 ; 专业理论考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20 年版) 》 。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 总分为 500 分, 其中, 文化课考试实行语文、 数学、 英语三科, 合卷考试, 满分 300 分(其中语文、 数学各 120分, 英语 60 分) , 专业理论满分 200 分。技能测试总分 250 分。体育、 艺术类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合并实施。
(二)考试方式
文化课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专业理论考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均由我校组织命题、 考试和阅卷评分。


(三) 我校专业理论及专业技能考试内容

专业 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专业理论 专业技能


学前教育 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
学前儿童发展心理
学前教育基础知识等
(合卷, 闭卷笔答)
讲演儿童故事
钢琴独奏
自选舞蹈作品表演
命题儿童画
6 月 3 日-4 日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
教师教育学院 J 楼
旅游管理 旅游概论、 中国旅游地理、 导
游实务等
(合卷,闭卷笔答)
礼仪展示、 导游景点讲解 6 月 3 日-4 日 专业理论: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
校区外国语学院教学楼 E 楼
专业技能: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
校区资源环境学院 F 楼
表演
(黄梅戏表演方
向)
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
唱念能力测试、 听辨测试、 基本功测试、
单项技能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
6 月 3 日-4 日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
音乐厅

体育教育
(篮球方向)
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可合并实施
专项素质: 助跑摸高、 投篮和多种变向运球上篮
专项技能: 实战
6 月 3 日-4 日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
体育场篮球馆


考试内容详见《安庆师范大学 2020 年本科对口招生各专业考试纲要》 。具体考试时间、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视疫情防控形势需要, 如人数较多, 面试考试时间可顺延。
八、 录取
(一)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6 月 9 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后, 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 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二) 录取原则
1.学前教育专业: 为确保生源质量,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要求不低于 150 分,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理论成绩按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招生计划数, 按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理论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 则按专业课成绩(专业理论成绩+专业技能测
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再出现考生专业课成绩同分, 则按钢琴独奏、自选舞蹈作品表演、 命题儿童画、 讲演儿童故事顺序依次比较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的单项考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旅游管理专业: 为确保生源质量,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 150 分, 文化课总成绩按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招生计划数, 按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理论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 则按专业课成绩(专业理论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再出现专业课成绩同分, 则按专业理论、 专业技能测试、 文化课成绩顺序依次比较考生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 专业: 为确保生源质量, 专业课成绩(专业理论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合并实施) 不得低于 270 分, 文化课成绩按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招生计划数, 按考生文化课成绩的 40%加上专业课成绩的 60%计算得出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 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再出现考生专业课成绩同分, 则按专业素质项目五(综合能力测试) 、 专业测试项目四(单项技能测试) 、 专业测试项目三(基本功测试) 、 专业测试项目二(听辨测试) 、 专业测试项目一(唱念能力测试)的顺序依次比较考生单项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体育教育专业(篮球方向) : 为确保生源质量, 专业课成绩(专业理论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合并实施) 不得低于 270 分, 按招生计划数与专业课合格生源数不超过 1:1.2 的比例确定专业课最低资格线(若出现最低资格线同分, 则一并录取为专业课合格生源), 文化课成绩按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 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再出现考生专业课成绩同分, 则按专项技能、 多种变向运球上篮、 投篮、 助跑摸高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 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 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并发放。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 无故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 鼓励政策

(一)报考旅游管理、 学前教育、 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 专业的优秀考生可享受有以下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 需要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并经我校面试合格, 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直接录取(录取名额占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 若符合政策考生超出计划数, 依次按面试成绩、 文化课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 或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 总分可加 10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二)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优秀考生有以下鼓励政策:
1.凡获得国家一级篮球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报考, 需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并经我校面试合格, 在计划范围内直接录取(录取名额占该专业相应方向的招生计划) 。 若符合政策考生超出计划数, 依次按面试成绩、 文化课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 或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 总分可加 10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三) 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十、 建档录取我校的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毕业学校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
十一、 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执行。 毕业生按照安徽省当年的就业政策, 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二、 其他
(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4]06 号文件精神,我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 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 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 讲座等活动。 社会上所有形式的本科对口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 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 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学校举报电话: 0556-5300053; 监督网址: http://jw.aqnu.edu.cn/。
安 徽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举 报 电 话 : 0551-63609561 , 举 报 信 箱 :
jiancha@ahedu.gov.cn。
(二) 我校所有本科对口招生考试信息与通知, 均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或短信
平台发布与提示。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三) 咨询电话: 0556-5300117, 5300067。
安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w.aq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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